國資運營公司出臺《關于規范省屬企業房地產業發展的意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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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來源:山西國資運營 時間:2021-01-29
根據省委財經委第14次會議和省政府第95次常務會議精神,1月29日,國資運營出臺《關于規范省屬企業房地產業發展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規范省屬企業房地產業發展,是我省深入貫徹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,有利于進一步優化我省國有資本布局,引導省屬企業聚焦主業,提高我省房地產業集中度和市場競爭力,嚴控金融風險。
《意見》從規范省屬企業產業投資、穩步推進省屬企業房地產業整合重組、提高省屬企業房地產業發展質量和加強風險防范等三方面提出10條規范措施,明確了省屬企業房地產企業整合重組范圍。
在規范省屬企業房地產業新增投資方面,按照分類監管原則,提出3條規范措施。一是明確省屬企業從事房地產業的主體企業為:山西建投、文旅集團、華艦體育、華遠陸港及交控集團等5戶省屬企業。二是省屬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新增投資開發,主要面向本企業職工的住房項目,按照穿透式管資本要求,“一事一議”報省國資運營公司審核。三是為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,晉通公司所屬企業利用存量土地資源投資、建設的商業房地產項目,可引入戰略投資者合作開發,報省國資運營公司審核后實施。
在穩步推進省屬企業房地產業整合重組方面,按照企業定位及市場化、法治化原則,提出3條規范措施。一是按照“宜劃轉則劃轉、不宜劃轉則市場化”原則,一企一策、有序推進整合重組。二是根據企業定位,以山西建投為主,文旅集團、華艦體育等省屬企業分別承接有關房地產項目。三是不從事房地產業的省屬企業,不得對未納入整合重組范圍的存量項目追加投資,有關房地產企業及存量商業用地資源,原則上應在一年內通過市場化方式出清。
在提高省屬企業房地產業發展質量和風控水平方面,按照“聚焦主業、提高質量、嚴控風險”原則,提出4條規范措施。一是從事房地產業的省屬企業,新增房地產投資項目要緊密圍繞企業主業,嚴格履行項目同步可行性研究程序。二是從事房地產業的省屬企業要提高設計和建造水平,開發高品質房地產項目。三是嚴控房地產企業負債規模和融資風險,落實國家“穩地價、穩房價、穩預期”的相關要求。四是房地產銷售要按照市場化原則,合理確定售價,嚴禁向特定關系人利益輸送,造成國有資產流失。